表演教室借用

Studio Q 表演教室 |

本空間含三樓排練場(約6.7m x 7.5m)、獨立陽台、獨立廁所及二樓休息區。
(詳見場地空間平面圖與照片)

排練場內為木地板,設有固定牆面裝設鏡子與遮光簾,舞台黑幕拉簾;基本日光照明、圓燈(可調整方向)、軌道燈、室內音響(可接音源線、藍芽)、移動式音響(可接音源線、藍芽)、折疊桌3張、折疊椅數張、Cube(*4、中*5、小*8)、椅墊*30

可免費借用:音源線、轉接頭、延長線、白板(*1、小*1)、畫架等。
可額外租借:攝影機、相機、攝影機腳架、投影機等電子設備。

 

租借辦法 |

 申請資格:

  1. 不限藝文或一般團體申請使用,惟藝文團體可享優惠價格。
  2. 藝文團體包含:文化局立案演藝團體、表演藝術工作者、高中職以上學生社團;非藝文團體包含:基金會、影視公司、一般公司行號、社區大學等;請於申請表中填寫正確身分及使用目的,本單位保留核可使用最終權利。
  3. 考量場地安全,如有12歲以下使用者請事先提出。

 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

 申請方式: 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

  1. 檔期開放:每月1日開放申請3個月內檔期。
  2. 檔期確認:請於教室借用檔期表參考可出借時段,下載並填寫申請表發送E-mail(eightgeman.edu@gmail.com)確認該時段可供使用。
  3. 預約確認:教室在收到E-mail並確認租借時段及審核申請書後,以E-mail回覆確認排練場費用總額。檔期確認一律以表格填寫為主、場地報價一律以信件回覆為準,電話或口頭確認、報價不具正式效力。
  4. 繳交租金:申請單位獲本場館申請通過信件後,須於三日內繳交場地租借費並寄回匯款通知信,本公司確認費用並以紅字登記至教室借用檔期表即完成租借。未在期限內繳費,本場地有權釋出租用者的預定檔期。
  5. 發票將於租借第一日現場領取。租金皆為未稅價,若有統編需求須在申請表註明,租金會額外加上5%的稅金。
  6. 繳費方式:以轉帳、匯款方式繳交。
    台北富邦銀行(代碼012)敦和分行
    帳戶:00570-102-119-488
    戶名:拙八郎創意執行股份有限公司 

場地租借時段及費率

  • 使用時段:早上(09:30-12:30)、下午(13:00–16:00)、晚上(17:00–20:00)。
    每時段可提前10分鐘進場,場復則含於時段內,結束後請準時離場,逾時費用另計。

租借費用表如下:

 

單位類別

 

用途

平日

例假日

時段費

超時費

時段費

超時費

藝文團體

戲劇、舞蹈排練、試鏡等

800 / 時段

300 /

1,000 / 時段

350 /

課程、講座、徵選、工作坊或收費活動等

1,200 / 時段

500 /

1,500 / 時段

600/

非藝文團體

戲劇、舞蹈排練、試鏡等

1,200 / 時段

500/

1,500 / 時段

600/

課程、講座、徵選、工作坊或收費活動等

2,400 / 時段

900/

3,000 / 時段

1,200/

其他注意事項:

學生優惠:不限時段,皆折價200元(提供在學證明) 

  1. 每時段 3 小時,未滿 3 小時者皆以 1 時段計費;連續租用2時段者可免費使用中間時段。若超時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作計。
  2. Studio Q 表演教室學員:使用者皆為表演教室學員且用途為排練者,可申請免費使用;若為演出、收費工作坊等其他用途則依不同申請單位計費。



資料下載

我要預約 |

請於教室借用檔期表參考可出借時段,自行下載

填寫場地租用申請表完成並以電子郵件寄至eightgeman.edu@gmail.com,待教室確認申請資料。

交通資訊 |

地址
106台北市大安區四維路18217

 

※注意事項:

  1. 藝文團體包含:文化局立案演藝團體、表演藝術工作者、高中職以上學生社團;非藝文團體包含:基金會、影視公司、一般公司行號、社區大學等;請於申請表中填寫正確身分及使用目的,Studio Q 表演教室保留核可使用最終權利。
  2. 每時段可提前10分鐘進場佈置,場復則內含於時段內,超出使用時段15分鐘()起計超時費;若下一時段有其他單位使用則不得加時。

3. 以上價格皆為未稅價格若有統編需求須在申請表註明,租金會額外加上5%的稅金。

4. 如有場勘需求,請最晚於場勘前一日預約。

5. 若租用或借用之設備器材需增減請於活動三日前提出,本公司有權依現有設備調度狀況確認是否得以增加租用或借用。

 

肆、 取消與變更

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,如天災(依縣市政府公告停班為準)、戰爭,因而導致場地之使用取消或變更,得與本公司重議檔期,如因此解約,相關已繳費用本公司無息退還。

一、變更

1. 除第一項原因外,申請單位以任何理由要求另議檔期,需於使用日() 7 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申請異動,經核准後始得延期一次,費用不退還,將保留折抵下次租借。

上述異動以一次為限,異動後須如期使用,再有異動將不予受理。

2. 使用日() 3 天內,不接受申請單位以任何其他理由取消或要求另議檔期異動,亦不退費。

二、取消

1. 若於申請確認後取消預訂,需依本公司之財務作業流程進行退款事宜,並應主動提供退款相關資訊且支付總費用10%做為行政手續費,行政手續費將於退款時直接扣除。

2. 活動 3 日內取消者,場地費不予退費。

 

 

  • 場地空間圖